今年過年比較特別,因為家裏多了兩個人,一個是小魚,一個是G小姐。此二人都是我家成員在2010年末製造出來的產品。小魚的到來,雖是意外,但皆大歡喜;G小姐的加入,則屬千方百計,弄得人仰馬翻。雖然和G小姐已經算是一家人了,但我還是無法直接稱呼G小姐和我所屬關係的稱謂。也不是真的那麼不屑名之(雖然我對她的人品確實很不屑),只是單純覺得自己心意不到,硬要套近乎,感覺直要起雞皮疙瘩。

 

我在斯蓋皮上跟阿嵐滔滔不絕抱怨今年在劫難逃的事。阿嵐之前早有耳聞此女諸事,直呼「懷念不如相見」。我很是心懷惡意的說(口業):可惜我認識的姊妹們大都結婚了,要不傳授一下此女「做人」的功夫,任何異性應該都可手到擒來。阿嵐回應我的惡意,進而歸結出G小姐做人成功的地方,無他,就是「厚顏」而已。也是啊,只要臉皮夠厚,沒有人會是你的對手!

 

她確實是讓我開了眼界了:何以有人會極度要面子到不惜一再說謊往自己臉上貼金,卻又能屢次捨尊嚴卑躬屈膝向人?我早知道「面子」和「尊嚴」原是兩種不同境界的「東西」,只是沒看過能如此「背道而馳」的在同一人身上「統一」了--都說能屈能伸是大丈夫,但所求若只如螻蟻偷生的小私小利而已,卻偏偏又愛面子的將之上攀天真、至情境界的話,「能屈能伸」這種「生命藝術」紆尊降貴成了「生活技術」,如此格調不免孱弱。

 

是說格調孱弱歸孱弱,反正人各有志,井水不犯河水倒也無所謂。比較麻煩的是當被迫與之有交集時,那就很讓人頭疼了。我們之間因為有層「社會關係」,所以按照「人情標準」理應常上演闔家歡的戲碼。只是我無心戀棧「人情標準」這等事,所以總是能躲就躲。為了防止有互動,眼睛常聚焦不到她身上,就像光一樣移過,卻不佇足。然而人在江湖走,哪能不挨刀呢?躲得了一時,躲不了一世。今年舊曆年我人因故滯留台灣,眼看著除夕團圓飯跑不了,不免哀聲連連。

 

其實我以前是個很能委曲自己的人,我喜歡人與人之間的互動美好而溫暖。我會為了「人際間愉快的互動」,犧牲自己的感覺去迎合他人,打不還手、罵不還口的當隻小哈巴狗。然而「人際關係」的真相是這樣的:人跟人之間本來就很難真正心意相通,一般人際交往鮮少誰是真的關心誰。有,那是你的運氣好,一定要好好珍惜;沒有,那是自然,不用太在意。

 

當爛好人實是不智之舉,因為當「爛好人」並不意謂你是「聖人」。「爛好人」也是「人」,所以會計較、會傷心、會在乎,只要委屈感累積夠久了,很容易壓垮對人/人際的信心。

 

我對我以前那種視而不見人際關係侷限的「熱情」,稱之為「假盲」--不是真的看不見,只是不要/不想看見,就什麼都能看不見--會這樣的原因,誠實的剖析,無非是因為想藉由討好別人,讓自我感覺是個好人、是個大家都喜歡的人,以此得到「超我」的人世形象。

 

不要不相信,對有些人而言,學著跟人鬧不愉快是必要的。我們必須接受一個會生氣、會脆弱、會自私的自己,我以為這是成長的第一步。唯有接受這樣不完美的自己,我們才能在此基礎上發展其他美好的特質。

 

面對劍拔弩張的互動,因為是真心,現在的我反而感覺自在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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